滨海县禁毒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布展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禁毒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布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202102019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禁毒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布展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禁毒宣传教育展示基地布展项目(包含但不限于):(1)基础装修:原有墙体、设施改造拆除;室内墙、顶、地装饰装修;水、电、暖、消防安装及移位改造;(2)多媒体:综合布线、多媒体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3)成品定制:含装置艺术创作、定制品、总体规划模型、特效模型、创意及制作;(4)展示陈列:展示图文灯箱制作安装;(5)其他: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运行操作等培训。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效果图、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等要求,投标人须完成施工图纸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等要求的全部内容,最终达到效果图要求。具体项目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含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县滨海公园南门东侧。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157.9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1年2月8日起;
2. 领取链接地点:https://pan.baidu.com/s/1lEJ_ohHLfQlysdxk2XjC-w
提取密码:kckl
3. 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地点、递交方式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15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特别提醒: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由于各地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一,可能造成交通不便等不确定因素,选择这种方式的投标人,若因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递交的,责任自负)。
(2)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9室(收件人: 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何尚龙,手机号码: 17802663818、15950201008)。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不能替代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等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面上请注明经办人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指派熟悉投标业务的经办人,并要求其在开标日当天,全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开标时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联系。由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拆封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
注: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上任一种方式,并自行评估所选方式风险,对所选方式负责并自行承担后果。
选择第(1)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请投标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派一名合适人员递送投标文件,并请出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维护开标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选择第(2)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实际签收其所寄送邮寄(或快递)的时间为准,实际签收的时间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送达,其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邮寄(或快递)时间,及时通过邮寄(或快递)寄送。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一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80%;审计结束后凭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按审计价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瑞华
联系电话:13485207628
代理机构:高 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