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种植18株罂粟换来行政处罚,太不划算了!
绥江县公安局会仪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铲除罂粟原植物18株
行政处罚1人
近日,绥江县公安局会仪派出所民警在踏查工作中,发现绥江县会仪镇黄坪村吴某某家自留地内种植有罂粟并已开始结果。
据吴某某称,该种子是在去年在浙江务工时一个贵州人送给她的。派出所民警随即督促吴某某当场铲除了18株罂粟原植物,并对吴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请记住“大衣哥”的忠告:
罂粟不是菜,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从禁种罂粟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