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金昌市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禁毒委,省、市禁毒委安排部署,6月23日,全市围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宣传主题,举行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副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市公安局局长李辉出席宣传活动并到各宣传点指导工作。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禁毒委主任姚维信,市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毅,市、区禁毒委主要领导随同检查。金川区、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公司禁毒办分别在各自宣传点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晚上19时30分,市禁毒办、金川区禁毒办、金川集团公司禁毒办及市区禁毒委成员单位66个,金川区2个乡镇26个社区、金川集团公司二级厂矿31家企业按照“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群众休闲纳凉、娱乐健身之际,分别在市人民文化广场、长泰花园、龙首湖景区、龙泉景观带、五彩城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文艺巡演、悬挂禁毒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点、讲解毒品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普及禁毒知识,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厉行禁毒的决心和信心,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禁毒宣传活动。市禁毒办组建禁毒文艺宣传队,以自编、自导、自演的“三句半”“快板”“板胡独奏”等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广场等地开展禁毒宣传“八进”活动文艺巡演;市教育局充分利用“6.1”禁毒法颁布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禁毒教育专题讲座,让青少年学生了解毒品的种类及危害,告诫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毒品危害的力度,有效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市委宣传、检察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家安全局、市妇联、团市委、人民银行等其他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分别在各自单位门口或主要街道醒目位置悬挂了禁毒宣传标语,在楼宇电视、户外LED电子屏幕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及标语口号。金昌市电视台、金昌人民广播电台、金昌日报等多家市级主流媒体对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宣传活动期间,共设立禁毒宣传点135个,悬挂禁毒宣传横幅157条,播放禁毒宣传电影77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4台(次),摆放禁毒宣传展板730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2万余份,微信、抖音推送禁毒知识127条,累计受教育群众达3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