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集”行动 平安守护】肃州公安打响查处“上头电子烟”第一枪
本网讯(通讯员 于永锋 王艳)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但仍有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将依托咪酯添加到电子烟中进行销售,这种被称为“上头电子烟”的不法产品吸食一段时间后会对其形成依赖,会给身体带来极其严重的损害。近日,肃州公安就破获了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的案件,该案也成为依托咪酯被列管以来肃州区破获的首例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涉毒案件。
10月初,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新城派出所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时,发现罗某长期吸食“上头电子烟”成瘾,办案民警见疑不放,对罗某进行尿液检测,经检测,尿液异常,遂聘请专业机构对罗某的尿液、毛发、血液等进行检测,同时加大审讯力度,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罗某陈述吸食含有管控药品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已被依法治安处罚,非法经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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